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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1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通知》要求,项目实施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补充耕地开发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协调性。项目立项选址后,自然资源部门应依

《通知》要求,项目实施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补充耕地开发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协调性。项目立项选址后,自然资源部门应依据立项批复和相关技术标准,选取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进行项目区现状测绘,编制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在项目所在的乡镇、村组公示。

《通知》指出,补充耕地项目施工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不得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以及项目区已有的优质土壤。自然资源部门要负责项目实施监管工作,规范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落实生态保护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应会同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要将生态保护作为重要内容,要对照项目设计中生态保护措施,逐项核验生态保护效果。项目验收后,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复核。

《通知》强调,项目后期管护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对于各级各类投资主体投资的补充耕地项目,应安排不少于 3 年的后期管护资金,纳入项目预算,按年度及管护落实情况分批拨付给新开耕地种植户,专项用于后期管护。坚决杜绝补充耕地“非农化”现象,各地应建立补充耕地项目管护激励机制,确保开发的耕地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蔬菜等农作物。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后,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新增耕地移交至乡镇或村组。乡镇或村组应落实后期管护和生态保护责任,避免耕地抛荒、无人管护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同时,要通过补充耕地调查监测及时发现和整治损害生态环境的问题。对补充耕地项目存在“非农化”问题或造成生态环境功能破坏的,冻结或扣除相应补充耕地指标。

四川:评价产业园区规上企业亩均效益

日前,四川公布了“亩均论英雄”全省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效益评价工作结果。这是四川首次大规模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效益评价。

本次评价工作兼顾地方发展阶段特征和产业特色,将评价指标分为全省统一指标和地方特色指标两大部分。

全省统一指标共有5 项,包括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人均营业收入、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经费投入强度。对企业综合效益进行评价时,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人均营业收入三项指标的权重均为20%,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经费投入强度两项指标的权重均为5%,5 项指标的累计权重为70%。地方特色指标共有1~3 项,由市州因地制宜拟定,累计权重为30%。

参与此次评价的规上工业企业共有7546 户,涉及全省20 个市州、137 个产业园区。全部参评规上工业企业的亩均营业收入为427.4 万元,亩均税收为14.3 万元。

从产业领域来看,电子信息产业的亩均营业收入为1483.3 万元,在各大产业中最高;亩均税收最高的为食品饮料产业,为每亩23.7 万元。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qikandaodu/2021/0718/2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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