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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装饰装修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5-2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黄石装修圈昨从市住建局获悉,《黄石市装饰装修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出台,明确将严打装饰装修市场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我市行政区

黄石装修圈昨从市住建局获悉,《黄石市装饰装修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出台,明确将严打装饰装修市场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与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均适用此《细则》。市装饰办负责我市区域内装饰装修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检查、采集、记录、审核、存储、报审和发布。不良行为记录按《黄石市装饰装修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认定标准分为A、B二个等级,其中A级为严重不良行为,B级为一般不良行为。如广大装修业主普遍关心的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设计工程;转让、出借、出租、伪造资质证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按相关规定对涉及安全结构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都将被列入A级严重不良行为。

据了解,我市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示制度,A级不良行为公示期限为6个月至3年,B级不良行为公示期限为3个月。经审核、审批程序确认后的不良行为记录将由市装饰办向社会公示。市装饰办负责对发生不良行为企业的整改监督,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示期限,但公示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可延长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示期限。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将作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部门在进行各类企业评选活动、优质工程申报时,作为重要评选和审核依据。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0529/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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