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涉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今起实施,“(2)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7-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问:请问为保障法院环节对涉案未成年人信息的封存效果,《实施办法》做了哪些完善性规定? 对此,《实施办法》第2条明确规定“应当封存的未成年人

问:请问为保障法院环节对涉案未成年人信息的封存效果,《实施办法》做了哪些完善性规定?

对此,《实施办法》第2条明确规定“应当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及刑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与电子档案信息”,第3条进一步规定“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以及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封存”。

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依法严肃追责

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人,共计人,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四部门为此制定《实施办法》。

不起诉、不追究刑责、司法救助记录亦封存

答: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去年12月接入最高法刑事判决数据,建成“全国犯罪记录信息系统”,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明确犯罪记录以法院裁判文书为准,群众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实现“跨省通办”,在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可办理,为群众提供了便利。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方面,该《规定》第10条作出专门规定:“对于个人查询,申请人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单位查询,被查询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查询告知函》,并载明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同时,《实施办法》还对涉案未成年人查询犯罪记录作出进一步细化,各地公安机关也将严格落实,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入学、就业、重新回归社会。

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纸质电子材料均要封存

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2/0728/2638.html

上一篇:两高两部发文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下一篇:数百万元的发票票据遗失,济南民警迅速行动物

信息记录材料投稿 | 信息记录材料编辑部| 信息记录材料版面费 | 信息记录材料论文发表 | 信息记录材料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信息记录材料》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