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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可能改变你求职的方式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求职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陷阱到处有 维权我来教 天气渐凉,秋招季也如约而至。对求职人员而言,秋招是不容错过的机会,你做好准备了吗? 那么,在秋招过程中,需要警惕哪些招聘

求职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陷阱到处有

维权我来教

天气渐凉,秋招季也如约而至。对求职人员而言,秋招是不容错过的机会,你做好准备了吗?

那么,在秋招过程中,需要警惕哪些招聘陷阱?又该如何维权?

警惕!

维权!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层出不穷的陷阱,求职者该如何防止“踩坑”,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呢?

一、甄别中介机构

核实中介机构营业执照是否属于政府职能部门核发;认真查看其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职业介绍业务。

二、增强安全意识

不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打开陌生链接。若怀疑受骗上当,注意保存好押金收据、书面合同或网上应聘聊天记录等材料,维权时均可作为证据。

另外,签合同时一定要慎重,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并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保存好个人证件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本条规定的“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

四、合法维权

当求职成功,正式进入工作后,却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二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

祝所有小伙伴都拿到自己心仪的offer!

【来源:安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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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0/102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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