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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被冒用?济南一女子莫名成法院被执行(2)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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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律师: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涉嫌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杨女士身份信息疑被冒用并卷入法律纠纷一事,2月3日下午2点,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历

律师: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涉嫌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杨女士身份信息疑被冒用并卷入法律纠纷一事,2月3日下午2点,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历城区市场监管局处理身份冒用问题专班,工作人员记下记者的号码后,称会有其他工作人员给答复。但截至晚上8点发稿时,记者仍未接到任何回电。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认为,如果杨女士的身份存在被冒用的情况,首先要到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原始的档案,看看当时她被注册成股东是由谁经办的,如果她没去签字,要看看是谁去的,以及是谁履行的公司注册手续。

“调出原始档案后,还是要通过法律程序确认。”黄西文认为,仅靠市民自己说不行,还要有证据,证明她自己的身份信息确实是被冒用的,原始档案上的签字并非她自己所签,从而从事实上推翻之前公司登记时存在的问题。证明注册过程有问题后,再对其他诉讼案件提出异议,要求法院再审、提起上诉或继续答辩。

黄西文表示,如果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司注册的程序上有瑕疵或过错,应该给市民把被冒用的身份信息撤销;如果市场监管部门的形式审查是合规的,看不出材料的真假来,或当事人不到场也可以办,那就需要法院来评估和鉴定。至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涉事公司,则涉嫌侵犯市民的姓名权,若造成严重后果,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虑到涉事公司已找不到负责人,因此市民可以将涉事公司一起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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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1/0613/2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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