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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证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提供虚假材

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08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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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公证证明材料将实行清单制度。司法部正在整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高频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

5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公证证明材料将实行清单制度。司法部正在整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高频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于今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熊选国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942家,每年办理公证案件超过1300万件。近年来,公证机构办理了大量涉及捐赠、继承、合同履行、融资担保、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等公证事项的民商事活动,已向180余家公证机构出具了公证证书。使用的国家和地区。

熊选国表示,公证可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改善基层治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惠及企业和群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5月19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根据介绍,《意见》提出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改进措施。如果明确,到2021年底,公证证书清单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通知承诺制度已经普遍实施,公证的难度和慢度将得到显着改善;到2025年,“跨省行政”“全流程网上行政”“公证事项明显增加,公证办理难、慢问题基本解决。

熊选国坦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有人反映公证的证明材料较多,不方便。为了解决公证的“难、复杂、慢”问题,一方面需要保留合理的证明材料,避免对不真实、违法的证明事项出具公证;另一方面,要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轻或减轻当事人负担。

“四项措施主要是减少公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熊选国介绍,首先要落实公证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在列表系统中编辑。经部门间信息共享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当事人不得重复提供。司法部将整理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高频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于今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二是依托国家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公证和网上查询核查所需数据的共享。公证所需的诸多数据,如人口基本信息、婚姻状况、收养、不动产登记、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公积金、工商登记等,都可以通过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获得。当事人可以 不再可用。此外,加快公证行业内部联检和认证部门之间的数据应用。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大部分公证机构应能与人民法院、仲裁、房屋建设、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和机构联系,进行派出查询。 2022年,各公证机构将完成对接工作。

再次,公证机构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提交材料、领取材料的方式和方式,以减少公证的等待时间。现场及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避免党跑反复。

最后,有针对性地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经常使用或难以取得的公证事项,实行通报承诺制。根据规定,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据。

《司法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将公证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信用记录中记录企业和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的行为信息。一旦虚假承诺作出的,有关主体不得再次适用公证证明材料的通知承诺制度。”熊选国说道。

红星新闻记者高欣北京报道

柴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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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信息记录材料》 网址: http://www.xxjlcl.cn/zonghexinwen/2021/0708/2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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